科学技术处是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职能管理机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范围有: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科技统计等,具体为:                    

一、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科研方针政策,制定全校科学技术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学校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组织实施各项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交流科研工作经验。  

三、拟定和实施有关科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方案论证,做好项目的开题、立项、审查和申报工作。  

五、负责科研课题全过程跟踪管理工作,组织科研课题的结题验收和科研成果的评价与鉴定;开展专利申报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做好科学技术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  

七、负责科研经费的预算和管理,监督检查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八、负责各类科技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  

九、负责校理工科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校内外学术交流。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校内各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和各院系的科研工作。  

十二、做好科研条件平台的组织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科技成果的核实、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全校理科科研绩效津贴计算和上报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咨询、宣传、统计工作;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成果转化工作。  

十五、负责国家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委员会云南网点站工作。  

十六、负责科技档案、文书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    

十七、负责本处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做好本处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承担科技保密工作和本部门的财产保管、安全保卫及防火工作。      

十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办公地点:明远楼329             联系电话:65033385

 

   
副处长办公地点:明远楼346、明远楼344            联系电话:65031307、6503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