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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4:山东大学刘兆平贪污案

发布时间:2024-01-13 浏览次数:

山东大学刘兆平贪污案

刘兆平,男,19583月出生,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原主任,新药评价中心原副主任。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0303万元,构成贪污罪,被判刑13年。

张春光,男,19799月出生,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行政管理部原主管。参与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168.951174万元,被判刑6年。

尹志圣,男,19724月出生,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原实验师。参与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47.55107万元,被判刑2年。

1.以个人控制的公司直接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刘兆平以新药评价中心名义成立历下科创公司,该公司没有实际业务,由刘兆平实际控制,专门用于虚开发票从学校进行报销。刘兆平安排报账员先后从历下科创虚开发票168.4959万元,山东大学将款项转入历下科创账户后,报账员根据刘兆平的指示将其中的140.46万元交给刘兆平。

2.从业务合作公司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刘兆平安排张春光以购买实验动物的名义从上海某实验动物场虚开发票金额共计285.2万元,在学校报销后,其中的41.880357万元作为员工奖励资金,刘兆平指使张春光将剩余的243.319643万元转入其个人账户。刘兆平从某公司虚开两张金额共计19.4万元的试剂发票,山东大学将款项支付给该公司后,该款全部转入刘兆平妻子个人账户中。

3.间接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为个人公司支付工程和设备款项。尹志圣个人的济南槐荫兴科养殖场为刘兆平个人的欣博公司制作实验动物笼具等设施,二人商定由济南槐荫兴科养殖场虚开购买实验动物发票,从山东大学报销后支付上述款项。两人采取上述手段,分14次套取共计119.77万元。刘兆平与德州某空调安装公司业务员约定为欣博公司制作安装制冷机组和装修实验动物房,刘兆平安排尹志圣制作了虚假的该业务员为药评中心提供空调净化服务的合同,在学校报销8.4万元,支付上述部分工程款。后刘兆平要求提供动物饲料发票才能支付剩余工程款,该业务员分9次虚开发票共计57.893万元,刘兆平在学校进行了报销。欣博公司从某公司购买了18.225万元的设备,刘兆平指使张春光制作虚假的试剂购买合同,从学校报销18.406万元支付给该公司。

4.制作虚假的校外人员领取劳务费凭证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刘兆平安排药评中心报账员制作虚假的校外人员领取劳务费凭证,虚假报销的劳务费均从山东大学财务部门转至刘兆平个人银行卡。刘兆平采取上述手段,分48次从山东大学套取共计119.88万元。

按照山东大学有关规定,横向课题组可从结余经费中提取40%作为酬金。刘兆平名下横向经费结余部分的40%共计579.393969万元应视为其个人收入。最终认定刘兆平实际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0303万元。与此相对应,认定张春光参与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168.951174万元,认定尹志圣参与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47.55107万元。